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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以豪雨、颱風影響大巨蛋工地安全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;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以維護安全、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,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,但並非全面復工,可抗告。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,藉由提出抗告,讓法院釐清爭議,做更好的解釋。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,針對日前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,市府日前有正式記者會,對於高等法院裁定,駁回遠雄全面復工態度上是一致的,其實駁回全面復工申請外,也提醒遠雄有維護工地安全的義務。林鶴明提到,上周二開始召開會議,希望遠雄提出施工計畫等,很遺憾遠雄曲解了法院裁定書內容,認為不用提出施工計畫、即可進場施工,這部分與裁定書判決有差異。律師團建議以抗告方式,釐清裁定書內容中,提到維護安全、妨害損害,或施作措施、範圍是什麼,與「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」,讓法院釐清雙方的不同見解。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說,上星期二與今天,都發局邀請大地、土木、結構與建築師公會代表書席,7月26日時四個技師公會意見一致,應依建築法提出施工計畫,請遠雄提出相關數據,針對上浮力是否造成影響,遠雄都必須清楚地提出上浮力數據。儘管四個工會技師相當訝異,遠雄仍堅持不提施工計畫。林洲民強調,中華民國每個工程,都需要提施工計畫,原因清楚交代施工範圍、施工依據,目前法院判決,涉及公共安全可報備施工;原此,都發局在過去90天,超過14次會議,立場非常清楚,針對上浮力、坍塌、,遠雄提出施工計畫書,可以做就快做。林洲民表示,遠雄在7月26日與今天會議中,都說不需要提施工計畫,遠雄代表所說3個月內要提出來的,是工班、工程進度。我們清楚地說,需提出施工計畫書,即施工的次序、項目、地點,這是每個工程都必須要交待的。林鶴明補充,法院沒有辦法針對每個個案開記者會解釋,因次針對工地安全維護,律師團建議藉由提出抗告行為,讓法院釐清爭議,做更好的解釋。林洲民受訪。記者徐葳倫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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